1、建设“职工之家”旨在建学院、建学科、建队伍,注重融合、进取发展的文化内涵。
2、由建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会承办,以全院工会小组为单位。
3、根据新时期“建家”要求,不断创新形式与内容,上下结合地开展建家活动。
4、坚持党政工团一起抓,保证建家活动顺利进行;坚持以职工为本,广泛吸引职工参与建家,把小组真正建成职工信赖的家;坚持把建家活动落实到工会小组,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坚持建家就是建学院、建学科、建队伍,推动学院发展,文化建设。
5、每年度在已建立“合格职工之家”中评选“先进职工之家”。院工会对申报的工会小组进行会员问卷调查,征求相关职能室意见,综合统计数据供建家活动领导小组评定。
6、每年度由院工会给“合格职工之家”的工会小组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对评选出来的“选进职工之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根据校党委批转校工会《关于做好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第二条 院党委批转院工会拟定的《关于召开工会、职代会换届改选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全院各工会小组;将院工会召开大会的请示报告转报学校工会,得到批复后批转院工会。
第三条 院工会召开上届委员、主席团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代表名额分配和工会、职代会候选人推荐方案,报院党委征求意见,经院党委同意后,由党委转发至各工会小组。
第四条 全院工会小组至下而上民主选举代表和推荐委员候选人。
第五条 召开委员、主席团扩大会,讨论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单,大会主席团成员及大会执行主席,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的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及选举办法,报院党委审批。
第六条 召开预备大会:
1.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及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
2.通过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和选举办法。
5.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6.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七条 召开正式大会:
1.执行主席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校院党委领导讲话。
3.校工会领导讲话。
4.院团委领导致贺词。
5.听取和审议院行政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上届工会、职代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上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8.执行主席宣布到会正式代表人数。
9.总监票人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0.代表填写选票、投票。
11.院行政领导讲话。
12.通过上届工会、职代会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的决议。
13.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情况。
14.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15.院党委主管工会领导讲话。
16.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第八条 召开新一届工会、职代会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职代会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单;通过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名单;各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
第九条 通过院党委向上级工会作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请示;校工会对我院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成员做出批复。
第十条 通过院党委下发关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职代会执委会组成成员文件。
第十一条 将大会产生的所有原始记录整理成卷宗,按要求归档。
工会工作职责
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群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坚持工会四项职能和“两个维护”的有机结合;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学院的发展建设,增强学院和职工的凝聚力。
1.执行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院内的重大决策。完成每年对院、部(处)级干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
2.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
3.组织工会、职代会委员、小组长、团长、副团长的培训学习;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为学院的发展建设献计献策。
4.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支持、鼓励职工学习、掌握科学技术文化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树立“爱院、爱岗、敬业”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做好职工的信访、调解工作,与行政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
6.督促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全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医疗补充保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7.负责院“职工之家”的建立、小组先进“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和推广建设小组“职工之家”的先进经验。
8.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
9.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和教育工作。
10.收好、用好、管理好工会经费及其固定资产。
11.完成党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负责工会工作范围内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立卷归档。
工会主席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并主持院工会工作。
2、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并定期向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3、根据工会的基本任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进行总结。
4、协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作好教(职)代会换届的组织工作。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经常深入基层,关心职工生活,听取职工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群众的要求,当好职工的代言人。
6、认真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职工与学院党、政干部之间建立沟通渠道,起好桥梁纽带作用。
7、负责组织完成每学年度职代会对院、部(处)级干部的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工作,不断推进院务公开。
8、负责组织安排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
9、按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组织编制财务预决算,加强财经管理和监督检查。
10、经常检查本部门群众信访工作的处理情况,重要问题亲自处理。
11、完成院党委、上级工会交办的临时任务。
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以上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