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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威教授受邀在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伦理专业委员会2022年年会圆桌论坛发言

发布时间:2023-01-06

2022年12月30日我院张威教授受邀参加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伦理专业委员会2022年年会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的社会工作伦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在圆桌论坛“问题意识、本土实践: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方向与构建路径”中作为与谈人发言。圆桌论坛的五位与谈人围绕“我国社会工作伦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构建路径”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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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威教授在圆桌论坛发言



张威教授与社会工作打交道近30年,她认为,谈“社会工作伦理”,离不开“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两个领域,她从“教社会工作、做社会工作和研究社会工作”三个角度,与圆桌论坛的其他四位与谈人讨论和分享了以下两点和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1.从“应有伦理”转化为“实际伦理”,需要社会工作者具备“基础能力”。


张威教授认为,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当然势在必行。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于:当社会工作实习生或一线社会工作者面对服务对象工作时,课本或守则上的社会工作伦理,便不复存在,实际呈现出的是另外一种状态。张威教授将前者称为“应有伦理”,将后者称为“实际伦理”。“应有伦理”属于知识系统,而“实际伦理”的产生则基于社会工作者是否具备“基础能力”,即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知识系统、经验系统和感知系统相互之间能否形成对话和循环,并且在此基础上能够与服务对象的知识系统、经验系统和感知系统进行对话。如果社会工作者具备基础能力并在此之上形成“与人建立关系”的实用能力,那么就会自然呈现出“尊重、接纳”的自然状态。反之,如果社会工作者不具备基础能力,自身三大系统无法对话,他便只会启动知识系统中的“伦理要求”去工作,服务对象的三大系统更不在他的视野范畴,此时的社会工作者会出现“外表很尊重、但内心很排斥服务对象”的表里不一的情况。因此,“社会工作伦理”不是需要社会工作者去执行的“规则或要求”、更不是要去运用的“标准工具”或“技巧”,而是当社会工作者具备了基础能力和与人建立关系的实用能力之后、所呈现出的自然结果和状态。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社会工作伦理训练时,教师的任务不单单是向学生传递“应有伦理”,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使得他们能够在职业领域中将“应有伦理”转化为“实际伦理”。


2.不能孤立看待未来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发展与构建,而是要在社会工作“科学化”和“职业化”的框架下思考伦理议题。


张威教授认为,中国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尚未进入“科学化”;作为一种职业,尚处于职业化初级阶段。未进入科学化的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工作缺少系统性阐释“解释问题、清晰阐释社会工作的职业定位、专业性、核心职业能力”的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目前人们对社会工作理论的理解局限于来自其他学科的“精神分析、行为主义和人文主义心理学流派、家庭治疗的各种流派”,这些流派为社会工作的行动操作提供了理论模式和依据、解释了“社会工作如何做”,因此张威教授称之为实践理论,但它却无法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的问题:比如,中国为什么需要社会工作?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体现于何处?社会工作需要哪些核心职业能力?缺少了阐释这些议题的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社会工作很难进入科学化。无科学化,又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目前中国社会工作职业领域中的最大问题在于:社会工作缺乏清晰的职业定位。甚至,社会工作演变为“无所不能”、被误解为“社会性工作”“社会事务工作”(只要不是家里的、不是单位的,都是社会工作),由此社会工作很难区分于志愿者和其他专业助人者(如心理咨询师)。因此,观察伦理议题,离不开社会工作的科学化和职业化发展状态。若要构建中国的社会工作伦理,首先需要构建中国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如阐释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核心职业能力、以及它们与社会工作伦理的关系)、推动社会工作进入科学化,并由此推动社会工作进入较高程度的职业化。


来源:社会学与心理学系

撰稿、摄影:洪国庆、李婧溪

排版:朱卓婷

审稿:李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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